我們都是八五年出生的,男方再婚育有一女孩跟男方,女方初婚未生育,我的戶口在大埔縣高陂鎮(zhèn),女方戶口在廣東茂名,我想請問下領導,準生證能不能在男方辦理?要是能要女方出示哪些證明?如果不能,辦理準生證要哪些證明材料?還有就是我們這條件符合條件再生一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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