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嶺縣文福傎鶴湖村龍?zhí)洞迕裥〗M位于龍?zhí)端畮斓纳搅?,?0年前已經實施“分林到戶”,每戶村民均已取得分得的“責任山”“自留山”,并辦理了“山林證"。
按當前的政策,應將新的山林證辦理到各戶村民名下。我們向文福傎和縣林業(yè)局反映,提出盡快辦理新的山林證的要求,但多年來一直沒有正式的答復,也給每戶村民換發(fā)的新的林業(yè)證,只辦理了整個村民小組的山林證。
因此,提請市林業(yè)局有關領導過問,為村民辦理分戶的新的林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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