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5年9月于客都匯一樓袋鼠專賣店上班,其提出于底薪2000元人民幣加銷售提成的工資報酬。上班時間每天8個半鐘,半個鐘不算加班。在上班到
第七天就今天上班后,店長對我說,我是新人,不享受國慶等法定假期的3倍工資待遇,我告知其要向勞動部門咨詢這一情況是否合法,她立即對我說,你被解聘
了,你在這里上班的7天工資不發(fā),而當初我要求簽訂勞動合同,店長直接說,在這里(客都匯一樓袋鼠專賣店)做的人就根本沒有勞動合同,也不會簽訂勞動合
同。我現(xiàn)無業(yè)在家,請求勞動部門介入,為勞動者討回勞動者所享受的勞動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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