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敦促彭創(chuàng)財團伙成員投案自首并征集該團伙違法犯罪線索的通告
為深入推進常態(tài)化掃黑除惡工作,對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保持嚴打高壓態(tài)勢,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合法權益,近日廣東省公安廳組織指揮梅州、汕頭市公安機關依法打掉汕頭市以彭創(chuàng)財(綽號“涂坪”)為首的犯罪團伙。目前,該團伙包括主犯彭創(chuàng)財在內的多名成員已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為全面查清該團伙違法犯罪事實,確保除惡務盡,現通告如下。
一、凡彭創(chuàng)財團伙成員以及包庇、窩藏該團伙違法犯罪行為的人員,應當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凡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到案后有立功表現的,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依法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犯罪情節(jié)輕微的,依法可以免除處罰。對拒不投案自首、繼續(xù)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將依法從嚴懲處。
二、彭創(chuàng)財團伙成員,經親友規(guī)勸、陪同投案的,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后將犯罪嫌疑人送來投案的,視為自動投案。包庇、窩藏團伙成員,為其通風報信、幫助毀滅或偽造證據、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請遭受該團伙不法侵害的受害人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或提供相關案件線索、證據,主動配合公安機關開展調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歡迎廣大群眾積極舉報彭創(chuàng)財團伙的違法犯罪行為,有效協助公安機關打擊違法犯罪團伙、深挖“保護傘”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獎勵。公安機關將對舉報人相關信息嚴格保密。
四、舉報途徑
(一)舉報電話:
房警官(19807536502,微信同號)
陳警官(19807536538)
方警官(13825880433)
(二)來訪、來信地址:
梅州市梅江區(qū)嘉應東路1號梅州市公安局掃黑辦(郵編:514021)。
廣東省公安廳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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