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催告人:梅州市琪瑤水務有限公司
你單位因沒有按時足額支付劉均蘭在梅州市琪瑤水務有限公司工作期間的工資共11130元,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的規(guī)定。我局于2023年4月3日向你單位公告送達了《勞動保障監(jiān)察行政處理決定書》(興人社監(jiān)字〔2023〕第044號)。
因你單位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之規(guī)定,現依法向你單位催告,請你單位自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十日內自覺履行上述決定。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特此催告。
我局地址:興寧市興城鎮(zhèn)迎賓大道1號 郵編:514500
聯(lián)系人:饒監(jiān)察員、羅監(jiān)察員 電話:0753-3682331
興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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