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優(yōu)化城區(qū)學校教師隊伍,逐步解決城區(qū)學校教師缺編問題,經研究,決定從興寧市教育系統(tǒng)在編人員中公開選調70名教師到城區(qū)部分學校任教,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
二、選調對象
興寧市教育局所屬學校具有相應資格條件的在編在崗財政全額撥款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yè),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yè)道德;
(二)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要求;
(三)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證(報考中職教師崗位的應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或中職教師資格證);
(四)報考學科須與所學專業(yè)、教師資格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和轉崗培訓證書其中一項的學科相一致,或可報考近三年任教滿一年的相關學科;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1.試用期未滿的;2.服務期未滿的;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4.近三年確定為城區(qū)學校選調對象后放棄調動的;5.法律法規(guī)、政策、文件規(guī)定不符合調動條件的其他情式。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23年8月11日至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報名地點:興寧市第一小學。
3.報名材料:報名人員持《2023年興寧市城區(qū)部分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一份(見附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和教師資格證,以及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或轉崗培訓證書或近三年任教經歷學校證明(證明需校長簽名、單位蓋章)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到報名地點進行報名。報名人員限報一個學段(高中、中職、初中或小學)的一個學科教師崗位,不填報選調學校。
報名人員現場掃描二維碼,加入選調人員微信群,并在線提交報名信息。
(二)資格審核
市教育局根據本公告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組織人員對報考證件、材料的真?zhèn)芜M行審查,如發(fā)現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報考資格。
經資格審核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名單在選調教師微信群上公布,不再發(fā)放準考證。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參加考試,其他證件不能作為參加考試的有效身份證明。
(三)考試
1、考試時間和考試地點在選調教師微信群公布。
2、考試方式:考試采取閉卷筆試方式進行。
3、考試內容:主要為教師職業(yè)道德、教育學、心理學、課程與教學論、教育教學技能、新課程理念及教師專業(yè)標準等。
4、考試成績:滿分100分,保留兩位小數。若同一崗位考生的筆試成績相同,影響擬定選調對象的,則增加面試環(huán)節(jié);如果面試成績再相同,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確定名次。
(四)聘用
市教育局根據考試成績排名順序擇優(yōu)擬定選調對象。為保證全市中小學校師資整體穩(wěn)定,如遇同一任職學校(法人單位)有2名以上同一學科(以報名學科為準,不分學段)教師入選的,只選調考試成績排名第1者,空缺的名額根據考試成績排名及任職學校依次遞補。公示無異議后,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由選調人員選擇調入單位,辦理調動手續(xù)。如果放棄調動,不再進行遞補,放棄者3年內(2024-2026年)不得參加城區(qū)學校教師選調考試。選調人員調入新單位后按原崗位等級聘用,調入梅衛(wèi)職校的轉為差額撥款事業(yè)單位人員。
五、紀律要求
本次公開選調教師,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由市紀監(jiān)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組全程指導監(jiān)督,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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