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裝山泉水排隊問題
與人發(fā)生口角,
從而引發(fā)了一場傷人事件。
插隊本是不該,
竟還出手傷人,
遇到問題需冷靜妥善處理,
切莫通過暴力解決問題。
近日,梅縣區(qū)公安機關依法查處了一起故意傷害案,抓獲涉嫌故意傷害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芳(男,55歲,梅縣區(qū)人)。
5月13日,梅縣區(qū)公安分局雁洋派出所接到溫某報警,稱其在雁洋鎮(zhèn)添溪村村口裝水時被一名陌生男子打傷。接報后,民警立即前往現(xiàn)場后了解到,溫某駕車到雁洋鎮(zhèn)添溪村路口裝山泉水的過程中,與一名陌生男子因裝水插隊問題發(fā)生口角,隨后陌生男子用小鐵鏟將溫某手臂打傷。民警通過走訪調查、分析研判和調閱周邊的視頻監(jiān)控,同時運用智慧新警務新偵查手段,迅速鎖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芳的身份信息,并于6月2日在雁洋鎮(zhèn)雁下村將其抓獲。
案件回顧
經審,犯罪嫌疑人李某芳于5月13日16時許駕駛摩托車到雁洋鎮(zhèn)添溪村村口灌裝山泉水,此時溫某正在裝水,且還有幾個空桶未裝,李某芳便上前要求讓其先裝一桶,遭到溫某拒絕后,兩人發(fā)生口頭爭執(zhí),隨后李某芳從其摩托車上拿出小鐵鏟,推搡了溫某,見溫某仍然拒絕,便用小鐵鏟朝溫某的頭部砸去,溫某用手阻擋,造成左右手臂受傷。溫某隨即向遠處跑去并撥打110報警,李某芳見狀便駕駛摩托車逃離了現(xiàn)場。逃離途中,李某芳見小鐵鏟上留有血跡,其便將小鐵鏟丟入江中,后經檢驗鑒定溫某為輕傷二級。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芳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梅縣公安)
如果覺得這篇文章對您有幫助,請打賞支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