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辦”。一些盜竊案件雖然案值不大,卻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1月15日,經前期研判分析,五華縣公安局刑偵大隊“破小案”專班聯(lián)合轉水派出所民警在興寧市水口鎮(zhèn)一民房內將涉嫌盜竊的違法人員陳某彬(男,興寧市水口鎮(zhèn)人)依法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進一步調查。
經查實,2022年11月14日19時許,無業(yè)人員陳某彬駕駛摩托車從興寧市出發(fā)到五華縣。在途經轉水鎮(zhèn)一寺廟時,因沒有經濟來源,且四周無人,遂心生盜竊念頭,徒手破壞該寺廟的門窗,盜走寺廟內煤氣瓶、電視機、電風扇等物品,并隨即將盜得的物品賣給了五華縣返回興寧市途中路邊的一間廢品店,從中獲利65元。
目前,陳某彬對上述盜竊事實供認不諱,現已被公安機關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近期,五華公安將始終聚焦群眾利益,扎實推進破小案集中攻堅行動,以全力“破小案”,守護五華“大平安”。歲末年初,侵財類違法犯罪易發(fā),也請廣大人民群眾提高警惕,加強防范,時刻繃緊防盜防騙安全弦,守好個人“錢袋子”,注意個人財物保管。
(五華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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