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王總去A市出差,花300元在超市給老婆買了件內(nèi)衣,因無法出具發(fā)票,只好讓司機寫了個便條,他在上面簽了字,拿到財會部報賬。說是路上不小心,把農(nóng)民的母豬撞死了。后來,只要王總外出,總要“撞死一頭豬”。漸漸地,下面的人都猜出是咋回事,于是紛紛仿效。
起初,王總沒在意,時間一長,就覺得老是這樣下去影響不好,便想出了一個解決良策。幾天后,他召集了公司各級領導開了個專題會議,擬定了“關于某公司干部撞死母豬的規(guī)定”,其內(nèi)容如下:一、總經(jīng)理級外出一次只可撞死一頭母豬;二、副總經(jīng)理級外出兩次才準撞死一頭母豬;三、科級干部外出五次才準撞死一頭母豬;四、一般職工外出一概不準撞死母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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