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疫情防控組關于優(yōu)化調整隔離管理措施的緊急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各成員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于進一步優(yōu)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學精準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fā)〔2022〕101號)要求,做好隔離措施調整實施期間的工作有序銜接,現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即時優(yōu)化調整四類人員健康管理措施
(一)密切接觸者。將“7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健康監(jiān)測”管理措施調整為“5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隔離”,期間由隔離場所錄入“一碼通”系統(tǒng),執(zhí)行賦紅碼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的第1、2、3、5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居家隔離醫(yī)學觀察第1、3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
(二)高風險區(qū)外溢人員。將“7天集中隔離”管理措施調整為“7天居家隔離”,期間由社區(qū)“三人小組”錄入“一碼通”系統(tǒng),執(zhí)行賦紅碼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離第1、3、5、7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
(三)入境人員。將“7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健康監(jiān)測”管理措施調整為“5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隔離”,期間由隔離場所錄入“一碼通”系統(tǒng),執(zhí)行賦紅碼管理,不得外出。入境人員在第一入境地完成隔離后,目的地不得重復隔離。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的第1、2、3、5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居家隔離醫(yī)學觀察第1、3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入境人員解除集中隔離時核酸檢測Ct值35-40的進行風險評估,如為既往感染,居家隔離期間“三天兩檢”,由社區(qū)“三人小組”錄入“一碼通”系統(tǒng),執(zhí)行賦紅碼管理,不得外出。
(四)高風險崗位人員。高風險崗位人員離崗輪休時,由“7天集中隔離或7天居家隔離”調整為“5天居家健康監(jiān)測”,期間賦黃碼管理,第1、3、5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原則上由社區(qū)上門采樣。非必要不外出,確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員密集公共場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其他隔離管控政策按照國家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實。
二、及時安排在管符合條件人員解除隔離
對當前在管的集中隔離管理滿8天,且符合“人、物、環(huán)境”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的人員,即時解除集中隔離;對集中隔離管理滿5天但不足8天,且“人、物、環(huán)境”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的人員,可解除集中隔離,閉環(huán)接轉返回社區(qū)后繼續(xù)完成1-3天居家隔離。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在管的密接的密接立即解除隔離。
三、做好解除集中隔離人員轉居家隔離銜接工作
集中隔離人員在入住后2天內填報目的地信息,目的地社區(qū)在接收信息后及時予以確認。對集中隔離滿5天的人員,經目的地社區(qū)確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由目的地防控指揮辦安排“點對點”閉環(huán)接轉至目的地居家隔離,不可搭乘飛機、火車、高鐵、大巴等公共交通工具;屬地社區(qū)“三人小組”督促落實好居家隔離措施。不具備條件的,在原隔離場所繼續(xù)完成3天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
四、切實落實各項應對風險防范措施
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周密組織實施,加強政策培訓、力量統(tǒng)籌和物資保障。有力有序推進隔離防控措施優(yōu)化調整,堅決糾正簡單化、“一刀切”、層層加碼等做法,發(fā)現不符合現行政策措施的要及時糾正、立行立改。要堅持底線思維,突出問題導向,把握關鍵環(huán)節(jié),做好相關風險防范應對。
(廣東省衛(wèi)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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