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飆車”、“改裝排氣管”屬于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不僅擾亂正常道路交通秩序,給市民正常生活、休息帶來極大干擾,而且在遭遇突發(fā)情況下,容易導致車輛失控,甚至引發(fā)連環(huán)追尾、側(cè)翻等事故,給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為有效遏制“飆車”、“改裝排氣管”等嚴重違法行為,興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組織警力持續(xù)開展飆車、改裝排氣管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
近日,交通警察大隊興城中隊在巡邏執(zhí)勤時查獲一輛改裝排氣管“炸街”噪聲擾民車輛,交警部門對駕駛?cè)朔欠ǜ难b排氣管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了處罰,同時強制拆除非法裝置,待檢驗合格后才放行,并通過媒體進行曝光。
希望持有改裝排氣管的車主及時自行拆除非法裝置,恢復原狀,否則,一經(jīng)查獲將從嚴懲處。
法律鏈接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之規(guī)定:駕駛拆除或者損壞消聲器、加裝排氣管等擅自改裝的機動車的,罰款200元;《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一項和《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第七十九條之規(guī)定: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shù)據(jù)的,罰款500元。
(興寧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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