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揮部辦公室通告
(第3號)
為進一步精準科學實施疫情防控,根據當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勢,現就有關疫情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嚴格離深管理。廣大市民群眾非必要不離深,確需離深的,自2月1日24時起,須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等帶頭落實非必要不離深要求。
二、嚴格來(返)深人員管理。近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qū)和陽性病例城市旅居史來(返)深人員,務必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社區(qū)、工作單位或所住酒店報告,分級分類嚴格按規(guī)定要求落實健康管理措施。跨省流動人員抵深后48小時內完成1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并加強自我健康監(jiān)測。
三、嚴格交通出行防控。機場、公路、鐵路、港口碼頭等交通站場要落實體溫檢測、亮碼、戴口罩、嚴禁紅黃碼人員搭乘等防控要求,加強人流引導,避免人員集聚;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車、網約車嚴格落實戴口罩、通風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做好個人防護。
四、嚴控聚集性活動。全市從嚴從緊管控大型會議、活動、論壇、培訓、演出、展銷促銷等聚集性活動,寶安區(qū)、龍崗區(qū)暫停舉辦大型聚集性活動。
五、嚴格落實就診購藥人員管理。醫(yī)療機構預檢分診應繼續(xù)嚴格落實所有患者“四必查一詢問”(查健康碼和行程碼、體溫、口罩佩戴情況、健康申報卡,詢問流行病學史和新冠肺炎“十大癥狀”)。普通門診就診人員憑健康碼綠碼就診。急診患者和到呼吸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內鏡室等科室就診的患者,除憑健康碼綠碼就診外,還需同步核酸采樣(對急救患者應先搶救后采樣),患者就診結束后無需等待核酸檢測結果。發(fā)熱門診就診患者核酸檢測未出結果前,不得離開。在做好防護的同時,優(yōu)先保障急危重癥患者的救治。藥店應做好購買“37+3”類藥品(藥械)人員的實名登記報告工作;購藥人員應持24小時內核酸檢測采樣記錄購買“37+3”類藥品或購藥后24小時內開展1次核酸檢測。
六、強化重點場所防控。全市各類公共場所嚴格落實體溫檢測、亮碼、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景區(qū)景點、餐飲單位、室內公共場所、密閉場所落實限量、預約、錯峰要求,接納消費者人數不得超過最大承載量的50%,并嚴格控制瞬時流量。
七、配合核酸檢測。有關風險人員要積極配合做好核酸檢測,確保應檢盡檢,遵守采樣檢測點的現場秩序。
八、接收國際貨物、郵件快件的企業(yè)要履行主體責任,加強消毒消殺和員工健康管理;凡是從事接觸國際貨物、郵件快件的人員務必嚴格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個人防護措施,并定期進行“七天兩檢”核酸檢測。
九、按照“應接盡接”原則,在沒有接種禁忌癥的情況下,符合條件的人群盡早接種新冠疫苗,共筑免疫屏障。
十、嚴格做好個人防護,少聚集,不扎堆,堅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潔、用公筷等良好生活習慣。如有出現發(fā)熱、干咳、乏力、咽痛、嗅覺減退等不適癥狀,立即就近就診,就醫(yī)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28日發(fā)布的《深圳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通告(第2號)》與本通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告為準。以上防控措施根據疫情進展、防控需要進行動態(tài)調整。
深圳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2022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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