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梅市府辦函〔2021〕157號
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對梅州市
裕維電子有限公司等三家重大火災
隱患單位進行掛牌督辦的通知
梅江區(qū)、梅縣區(qū)、興寧市人民政府,市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辦發(fā)〔2017〕87號)和《廣東
省火災高風險區(qū)域和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整治掛牌督辦實施辦法(試行)》(粵消安〔2017〕30號)等有關規(guī)定要求,結合近期消防救援機構監(jiān)督執(zhí)法人員監(jiān)督抽查情況,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對梅州市裕維電子有限公司、梅州市梅縣區(qū)德熙文化藝術培訓學校有限公司、興寧市新圩愛貝爾幼兒園3家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實施掛牌督辦。
掛牌督辦單位所在地政府和市直行業(yè)主管部門要共同督促整改,被掛牌督辦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學習借鑒其他地區(qū)和單位整治工作的成功經驗,著力解決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火災隱患整治整改、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方面的突出問題,確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務。整治完成后由消防救援機構對重大火災隱患單位進行現(xiàn)場核查驗收,對完成整治任務的單位,予以摘牌銷案;對未完成整治任務的單位,繼續(xù)掛牌督辦。整治工作驗收情況納入市政府對各地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內容。
各地整治方案、工作聯(lián)系人名單,請于2021年7月14日前報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整治工作進展情況,請于完成整改驗收前的每月2日前報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聯(lián)系人:何鵬,聯(lián)系電話:6119119 轉 8321,傳真:2280119)
附件: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
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7月12日
如果覺得這篇文章對您有幫助,請打賞支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