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卡”行動是"斷“什么'卡”
“斷卡”行動中的兩卡指廣義上的兩卡,包括:手機卡,銀行卡。
手機卡:既包括我們平時所用的三大運營商的手機卡,也包括虛擬運營商的電話卡,同時還包括物聯(lián)網的卡。
銀行卡:既包括個人銀行卡,也包括對公賬戶及結算卡,同時還包括非銀行支付機構賬戶,即我們平時所說的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
為傳達公安部、省廳部署開展“斷卡”行動的會議精神,推進部署興寧市“斷卡”行動工作,10月29日上午,興寧市反詐聯(lián)席辦部署推進“斷卡”行動工作座談會。興寧市副市長、市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曾招強,興寧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陳勇強同志,在興商業(yè)銀行及通訊運營商單位負責人,興寧市公安局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陳勇強同志通報了今年以來興寧市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情況。1-10月份,興寧公安共打掉詐騙團伙6個,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101人(本地案件抓獲61人,協(xié)助外地抓獲40人),破案件138宗(本地案件71宗),辦結公安部線索16條,追回群眾損失50多萬元。但是,詐騙案件數(shù)量仍然突出、涉詐人員“輸出”形勢依然嚴峻。
會上,曾招強同志肯定了興寧市公安機關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取得的工作成效,就如何進一步抓好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要求:
一是要強化組織領導。牢固樹立“靠前一步、主動作為”的理念,積極會同有關聯(lián)席會議成員單位,整體聯(lián)動、同向發(fā)力,強化銀行卡、手機卡源頭治理,落實宣傳引導、失信懲戒措施,形成強大的防范治理合力,從源頭上斬斷“兩卡”開辦販賣產業(yè)鏈,全力保護人民群眾的“錢袋子”。
二是要明確措施要求。要建立完善機制,按照“誰開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機制,強化約談問責,全力切斷非法開辦“兩卡”通道。要強化信用懲戒,對公安機關認定的失信銀行卡用戶實施5年內不得為其新開賬戶,暫停非柜面業(yè)務,支付賬戶所有業(yè)務的懲戒措施,同時納入金融信用基礎數(shù)據庫管理,錄入個人征信。要加強懲戒措施,組織相關部門對銀行、通管、運營商等領域開展全行業(yè)、全領域的問題風險大排查,對不認真排查和整改問題的行業(yè)和單位進行督導、約談,對相關負責人嚴肅問責等,推動專項行動縱深發(fā)展。
三是要強化打擊成效。要緊盯犯罪手法,建成精準高效的詐騙信息預警系統(tǒng),進一步優(yōu)化完善被騙資金止付凍結工作機制,不斷提高防范反制成效。各成員單位要配合協(xié)作,優(yōu)化信息溝通方式,簡化資源共享流程,集中各單位力量服務打擊和治理電信網絡詐騙工作,對電信網絡違法犯罪及其黑灰產業(yè)開展全鏈條打擊,切實打出聲威、打出實效。
四是強化警示宣傳。各成員單位要有的放矢開展“兩卡”違法犯罪宣傳等重點人群的宣傳精準度,加強違法犯罪曝光力度,警示督促增強守法意識,在全社會營造嚴厲打擊整治“兩卡”違法犯罪的濃厚氛圍,堅決鏟除電信詐騙犯罪滋生土壤。
興寧警方提醒廣大市民:
買賣、租借銀行賬戶、電話卡已經嚴重違反我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將會被依法懲處,請廣大市民朋友們切勿因小利誤入歧途!
(興寧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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