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常常會遇到一些小矛盾。但是,由于個別當事人脾氣比較暴躁,導致這些小爭論和小矛盾就演變成了打架斗毆。打架斗毆雖然可以泄一時之氣,但最后的結(jié)果卻是“打贏了受處理,打輸了進醫(yī)院”。
近日,大埔公安就處理了一起群眾因土地糾紛問題而導致的打架斗毆案件,毆打傷人者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200元的處罰。
2020年9月25日上午,大埔縣光德鎮(zhèn)某村的郭某旋和郭某陽等3人到村委會協(xié)商祖屋土地界限劃分問題,但因分歧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其后,郭某旋在村委會門前與郭某陽口角,進而發(fā)生肢體沖突,情急之下郭某旋用砍柴刀砍向郭某陽致其左手掌開放性手部損傷。
轄區(qū)光德派出所接報后立即組織警力將傷者送醫(yī)院救治,并對案件展開調(diào)查。大埔公安在查明案件事實后依法對違法行為人郭某旋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200元的處罰。
警方提醒:與人相處發(fā)生矛盾時,一定要冷靜妥善處理,切不可采取以暴制暴、打架斗毆等不正當、不合法的行為,否則必將為打架斗毆付出沉重代價。
在準備動手前,請考慮以下打架成本
01、打架造成輕微傷的
直接成本=5至15日拘留+罰款+醫(y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因拘留少掙的工資。
02、打架造成輕傷的
直接成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賠償金+醫(y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因拘留少掙的工資。
03、打架造成重傷的
直接成本=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無盡的后悔等。
同時,附加以下打架成本:被公安機關(guān)列入前科劣跡人員+心情沮喪郁悶+名譽形象受損+家人朋友擔憂+生意工作遭受更大損失等。
總之,打架是違法的,嚴重的可能會被判刑!無論哪一方最終獲勝,雙方都將承擔相應(yīng)的責任。暴力不是解決矛盾的唯一途徑。打架成本高,出手需三思。
(大埔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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