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寧市人大常委會接受辭職和任免名單
(2020年7月29日興寧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44次會議通過)
接受:
陳聲歡辭去興寧市人民法院院長職務(wù)的請求。
免去:
陳聲歡的興寧市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wù);
何永添的興寧市人大常委會福興街道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wù);
幸偉宏的興寧市人大常委會興田街道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wù)。
任命:
周展明為興寧市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曾裕龍為興寧市人大常委會福興街道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興寧市人大常委會關(guān)于周展明副院長代理興寧市人民法院院長職務(wù)的決定
(2020年7月29日興寧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44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興寧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44次會議決定,周展明副院長代理興寧市人民法院院長職務(w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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