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28日),不少梅州的網(wǎng)民在傳“6月1日起,梅州交警開啟整治,后排不系安全帶罰200元,司機朋友們注意了”的消息。
那么對于后排不系安全帶罰200元的是否有法律依據(jù)呢?
2020年4月21日,公安部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將在全國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行動期間,公安交管部門將加強執(zhí)法管理,依法查糾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不佩戴安全頭盔以及汽車駕乘人員不使用安全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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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全國不少地區(qū),也在傳這個后排不系安全帶罰款的情況,來看看那些地區(qū)的是怎么說的?
在上海,有關處罰細則為:司機不系安全帶,高速公路,記2分,罰200元;城市快速路,記2分,罰100元;其他道路,罰100元。乘客不系安全帶,罰50元。
在江蘇,據(jù)南京交警介紹,普通道路行駛,乘客不系安全帶罰5元,乘客在高速公路行駛不系安全帶罰20元,近期這個標準沒有變化。
在湖南,據(jù)長沙交警介紹,行人、乘車人違反法律、法規(guī)關于道路通行規(guī)定的,視情節(jié)處10元以上20元以下罰款。
看來不同的地區(qū),罰款的金額還是不一樣呢?那么針對不系安全帶是否有相關的法律依據(jù)呢?這個肯定是有的,一起來看看……
開車不系安全帶的可以罰款,具體分以下幾種情況:
(一)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cè)宋窗匆?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扣2分,乘坐人員未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元;(二)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駕駛?cè)宋窗匆?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扣2分,乘車人不按規(guī)定系安全帶的,罰款20元;(三)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cè)宋窗匆?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不扣分。
那么,在我們梅州,后排不系安全帶罰200元,又是否合理呢?你怎么看?
最后,不管最終罰款多與少,還是要提醒廣大駕駛?cè)?、乘坐人員,為了安全,還是要系好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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