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買來一個廢棄油罐,埋在自家房屋后山,非法儲存柴油供自家車輛使用。日前,廣東省五華縣公安局查處一起非法儲存危險物質(zhì)案件,抓獲違法人員廖某成并依法作出行政拘留處罰。
4月26日,五華縣公安局長布派出所在轄區(qū)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長布鎮(zhèn)棟新村一山上埋有可疑罐體,沿著罐體部分裸露出來的塑料管,民警追蹤到管子的出口出現(xiàn)在數(shù)十米遠的一家農(nóng)家屋后,且可以從管子的出口處聞到柴油的味道。
后經(jīng)走訪排查,迅速鎖定棟新村村民廖某成系該油罐的主人。當天上午,民警將廖某成口頭傳喚回派出所審查?!拔沂且驗樨潏D方便,才買了油罐來儲存柴油?!碑斆窬瘑柤奥裨谄浜笊降挠凸奘窃趺匆换厥聲r,廖某成快言快語答道。
原來廖某成承包有基建工地,家中有挖土機、拖車等多輛工程用車,需要大量柴油使用,為了貪圖方便,他花了2000元買來一個可容13000升的廢棄油罐,用自己的挖土機在后山挖了一個坑,將油罐埋在坑里,另買來塑料管連接油罐,出口則鋪設到自家房屋后山,并于4月14日買來1900多升0#柴油儲存到油罐中供自己使用。
柴油屬于危險化學品,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規(guī)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存儲、運輸。經(jīng)查證,廖某成未辦理儲存危險物質(zhì)的相關許可,擅自儲存柴油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規(guī)定,五華縣公安機關依法對非法儲存危險物質(zhì)的違法人員廖某成作出行政拘留處罰。(五華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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