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間,公安監(jiān)所的防控壓力尤其大,特別是對新收押人員的各項檢查,必須做到滴水不漏、萬無一失。日前,梅州市五華縣公安機關卻將一名到派出所投案自首,自稱從深圳返鄉(xiāng)且被訊問期間一直咳嗽的犯罪嫌疑人羈押進了看守所。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案件回顧
購買攪拌車,豈料生活被“攪渾”了
2019年8月14日,五華縣龍村鎮(zhèn)村民魏某忠從嫌疑人鐘某青處購買了3輛攪拌車,并預付2000元定金。當晚23時許,魏某忠等人到約定地點提車,并通過銀行轉賬支付了38000元車款給鐘某青。隨后,其發(fā)現(xiàn)其中一輛攪拌車油量不足,就從停放在該處的其他攪拌車里抽了3桶約90升柴油補充進去。
此時鐘某青來到現(xiàn)場,以魏某忠偷油為由,提出終止攪拌車買賣交易,要求魏某忠寫認錯書承認偷油,且必須寫明“偷了三次油,每次150升共450升”。然而,當魏某忠按照鐘某青的要求寫下認錯書之后,鐘某青居然不予退還攪拌車4萬元的交易款,還“獅子大開口”,提出“偷一罰十”,且必須按照市場價賠償4500升柴油的錢之后,才能把4萬元的購車款退還給魏某忠。
因為購買攪拌車,結果生活被攪渾了,心里越想越氣憤,2019年10月7日,仍未拿到攪拌車購車退款的魏某忠憤而報警。
購車被騙4萬元?其實是遭遇敲詐勒索
據辦案民警介紹,當時魏某忠到派出所報警時,稱其被人以購車為由騙走了4萬元,但是隨著調查的深入,民警發(fā)現(xiàn)這不是一起詐騙案件,而是一起敲詐勒索案件。
經立案偵查鎖定相關證據后,五華縣公安機關決定對鐘某青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然而案發(fā)后鐘某青一直外逃,派出所多次組織警力對其進行抓捕均未果。
嫌疑人“投案自首”,嚴密核查羈押進了看守所
2月26日上午,涉嫌敲詐勒索罪的鐘某青到丁畬派出所投案自首。疫情防控期間沒有放松對其追捕和動員投案自首等所有的工作都沒有白費。
面對民警的訊問,鐘某青對其假借魏某忠偷柴油之名,對其實施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魏某忠交代,事發(fā)當晚,他從監(jiān)控視頻中發(fā)現(xiàn)魏某忠曾經三次抽取攪拌車內的柴油,遂要求對方承認并寫下“偷3次攪拌車柴油,1次150升,共450升”等內容的認錯書之后,后又提出“偷一賠十”。按照市場價算4500升柴油需要約2萬元,且必須拿到賠償款后才將4萬元的購車款退還給對方。
據辦案民警介紹,鐘某青在接受訊問期間,故意編造剛從深圳回來,隱瞞真實行蹤,而且整個過程故意咳嗽,懷著疫情防控期間難以羈押進看守所的目的才到派出所進行所謂的“投案自首”。
據了解,在五華縣公安局刑偵大隊的指導下,丁畬派出所組織警力分頭對其妻子和所在村村干部進行調查,證實鐘某青此前并未到過深圳。同時聯(lián)系市、縣疾控中心對其進行核酸檢測,結果呈陰性。此外經五華縣人民醫(yī)院體檢,顯示鐘某青身體健康無異常。目前,涉嫌敲詐勒索的鐘某青已被公安機關羈押于看守所。(五華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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