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行駛是嚴重的主觀交通違法行為,車輛逆行不但干擾正常交通秩序,還容易造成交通堵塞,甚至引發(fā)交通事故,危害自己生命安全的同時,也危害了守法出行者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下面請看一宗因逆行引發(fā)的交通事......
簡要案情
2019年5月4日8時20分許,賴某(女)駕駛無號牌摩托車(搭載何某、何某某)從興寧永和仁里往永和圩,行至205國道2666KM+540M路段逆向行駛時碰撞相對方向由潘某(男)駕駛的粵MH***3號牌二輪摩托車,造成賴某、潘某受重傷和二車損壞的交通事故。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相關(guān)規(guī)定,確定如下當事人的責任:當事人賴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時逆行,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擔此事故的主要責任;當事人潘某未按操作規(guī)范安全駕駛,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超速行駛,是造成此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承擔此事故的次要責任。
交警提醒
駕駛二輪摩托車必須“有牌證、戴頭盔、限兩人、靠右行”,希望廣大駕駛?cè)俗杂X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把交通安全放在首位,切勿貪圖一時方便,麻痹大意,給自己和他人帶來終生的悔恨。(興寧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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