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收受外圍“六合彩”投注賭博,梅州市豐順縣一名中學教師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近日,豐順縣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以賭博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明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據(jù)了解,張某明是梅州市豐順縣某中學的一名教師。2015年下半年至2018年10月8日期間,張某明從其上線獲取“六合彩”外圍碼賭博網(wǎng)站的網(wǎng)址和賬戶后,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收受參賭人員張某增等23人的“六合彩”外圍碼賭博投注,再用其手機登錄“六合彩”賭博網(wǎng)站投注,總共接受投注30多萬元。
2018年10月9日,豐順縣公安局接到舉報線索,于當日傳喚了張某明。張某明接到傳喚后,主動到豐順縣公安局投案并如實供述其收受“六合彩”投注賭博的犯罪事實,次日被刑事拘留。
豐順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張某明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其行為已構成賭博罪。鑒于被告人張某明案發(fā)后能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有自首情節(jié),且自覺接受了財產(chǎn)刑的處罰,確有悔罪表現(xiàn),依法予以從輕處罰。
如果覺得這篇文章對您有幫助,請打賞支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