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相聚,小飲幾杯本是令人心情愉悅的事。但凡事需要有度,過則易傷身,甚至還會傷及他人。近日,梅縣區(qū)警方處理了一起數(shù)十年老同學(xué)因酒后口角進而升級肢體沖突的故意傷害案,抓獲嫌疑人鄭某華(男,55歲,梅縣區(qū)人)。
據(jù)查,犯罪嫌疑人鄭某華和受害人陳某光是多年同學(xué),平時兩家也常走動,時常在一起聚會吃飯。6月7日凌晨,兩人和其他朋友在程江鎮(zhèn)某夜宵檔一起吃宵夜飲酒。眾人把酒言歡,酒過三巡,不知怎地,鄭某華和陳某光兩人開始互相打趣對方,進而引發(fā)口角對罵。隨著口角逐漸激化,都帶著醉意的兩人沖動動手了,盡管在場的朋友趕忙上前拉開兩人,但陳某光還是被鄭某華用右腳踢中腰部。之后,鄭某華便離開了現(xiàn)場,陳某光感到身體不適被送院治療。后經(jīng)司法鑒定,此次行為造成陳某光臉部受傷、肋骨骨折,損傷程度評定為輕傷二級。
目前,犯罪嫌疑人鄭某華因涉嫌故意傷害被公安機關(guān)依法刑事拘留。就此案而言,鄭某華和陳某光本是多年好友,沒想到就因如此酒后沖動行為,導(dǎo)致兩敗俱傷,實在得不償失。
在此公安機關(guān)提醒廣大群眾,飲酒一定要適度,自我加強約束。若因沖動行為觸及法律,必將為之付出法律代價,得不償失,后悔不及。(梅縣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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