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7年1月1日起開始全面扣分以來,眾多車主驚呼駕照12分不夠扣?!敖┦{照”持有人從中看到了有利可圖,“分販子”趁機坐地起價。駕照分數買賣生意紅火,從去年的1分100元漲到了現在200元、300元不等。
超速50%以上一次性扣12分,沖兩次紅燈就要重新參加考試……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調整了部分交通違法行為的記分分值,記分項也由38項增至52項。在車主們驚呼“史上最嚴交規(guī)”讓12分完全不夠扣的同時,買賣駕照分數的生意愈加火爆。購分價格也從去年的每分100元上漲到200元、300元不等,不少“分販子”也因此而發(fā)得不小橫財。
但公安交警部門提醒車主,切莫賣分求財、買分消災,從而因小失大。駕照分數的買賣行為雙方都涉嫌違法,妨礙了行政機關正常執(zhí)法。一旦查實或將面臨行政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
開車的朋友肯定知道,為了“安全過渡”自己的交通違法記錄,不少車主都會想方設法借駕照來“銷分”,甚至為此花費幾百上千元,而另一部分有駕照的“本本”族,也會兜售自己沒扣掉的分數。這種信息大家肯定也看到不少,甚至不少網友也買賣過駕照分!許多人其實知道這是違法的事,可還是會去做,不少司機也都抱有僥幸心理,茫茫車海,哪會查到自己頭上。
案例:
在2017年12月28日,五華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查獲首宗買賣分的案件。在2017年6月5日,邱某昌(男,30歲,河源市東源縣人)使用自己的駕駛證處理粵SD5WXX號小車在2017年1月8日13時12分發(fā)生在五華縣238省道的交通違法(違法代碼:1721A,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行駛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未達100%,處1000無罰款扣12分),同月21日邱某昌又使用自己的駕駛證處理粵ADXXQ1號小車于2017年1月8日13時35分發(fā)生在五華縣238省道的交通違法(違法代碼:1721A)。案發(fā)后,五華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與五華縣公安局華興派出所等有關部門配合,傳喚邱某春到案。經訊問,邱某昌對二次賣分非法賺取人民幣5000元違法事實供認不諱。五華縣公安局依法對邱某昌作出拘留十日并處罰款500元,追繳違法所得5000元。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偵查中。
親愛滴司機大佬們,你們可長點心吧。這不,2017年7月底,廣東省公安廳交管局公布了廣東省駕駛人涉嫌買賣記分黑名單(第一批)。黑名單涉及到的駕駛人,涉嫌利用系統(tǒng)漏洞使用同一駕駛證大量記分,買賣分特征明顯,交警部門將暫停該批駕駛人在自助終端處理違法業(yè)務。查證屬實的,對違法人員依照法律嚴格處罰,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相關機關處理。
以下行為將列入交警部門核查范圍
1.非法獲取他人信息買賣記分的;
2.通過中介或者網站買賣記分的;
3.違法處理后馬上投訴記分稱被他人盜用信息的;
4.同一人駕駛證在短時間內分別在多個不同行政區(qū)域處理違法的;
5.非法在互聯網注冊非本人用戶處理違法的;
6.交警窗口周邊中介代辦違法記分的;
7.互聯網有涉本地市違法處理網站廣告的;
8.同一人多次滿分教育學習考試的;
9.內外勾結,違規(guī)處理違法的;
10.非駕駛證本人處理違法的;
11.一次清分數值多達數百分的;
12.同一駕駛人處理多輛機動車記分的;
13.其他可疑線索的。
【警方提醒】
親朋好友間“借分”也屬于違法行為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zhí)法機關依法辦案的,將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用他人駕照代扣分,性質其實就和交通肇事者找人“頂包”一樣,不管是“借分”還是“買分”,抑或是做“黃?!?、“中介”,都屬于妨礙公務的違法行為。那親朋好友間“借分”也要受罰嗎?“只要是不合規(guī)定的,都屬于違法行為,如果證據確鑿,會視情況進行行政處罰?!?/p>
交警部門提醒:
對一年內同一駕駛人,為非本人所有的3輛以上不同號牌機動車銷分,或3名以上的駕駛人為同一號牌機動車接受違法行為處理的,將列入涉嫌代替接受處理的重點人員名單。暫停交通違法處理業(yè)務,并對涉嫌代替接受處理的行為進行調查。
代扣分違法成本高
不怕一萬,只怕萬一,假如你買賣駕照分數被公安查到,就可能面臨行政拘留和罰款的結果。與此同時,因為駕照分扣除是有記錄的,賣分給了別人,系統(tǒng)就會默認駕照所有人是違法處理人,也就是說,花錢買分的人如果在違章時還出現了違法行為,例如肇事逃逸,那么駕照賣分人有可能會因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所以“有照一族”們,買賣分的違法成本太高,千萬別抱僥幸心理動歪腦筋,駕駛證上的分數該怎樣就怎樣吧。(五華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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