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興城中隊民警在執(zhí)勤中,查獲一名無證駕駛人曾某君(男、44歲、興寧市羅浮鎮(zhèn)人),令人意外的是他竟然是一名懸賞通緝的網上在逃人員。
9月21日下午13時20分左右,興城中隊執(zhí)勤民警在興田一路與團結路路口對一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進行檢查時,該駕駛人無法出示任何有效證件,而且神色慌亂,閃爍其詞,遂將其帶回興寧市公安局執(zhí)法辦案中心進行調查詢問。一開始該駕駛人隱瞞慌報其身份、住址,辦案民警查詢相關資料幾番比對及查證后,均無法證實其身份。于是耐心地對其進行說服教育,但其仍然不肯提供真實姓名。隨后通過他的手機來電,在來電人那套出其真實姓名為曾某君(興寧羅浮人)。
經查詢曾某君未取得有效機動車駕駛證,在全國在逃人員信息系統(tǒng)進行比對后發(fā)現曾某君竟然是一名興寧市公安局懸賞通緝的網上在逃人員。目前,該案已移交公安局治安大隊處理,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據曾某君供述:2016年12月14日其因非法占用農用地被公安機關通緝追捕后,惶惶不可終日,東藏西躲,吃飽一頓沒下頓,親戚那東借西借過日,今天這座山里躲避、明天在那座山里躲避,哪里也不敢去,怕被抓住或被熟人看見舉報,現在被抓后終于解脫了,知道這一天遲早都會到來,現在真后悔,早該投案自首。
警方提醒
希望在逃人員的親屬能夠認清形勢、權衡利弊,以大義為重、以親情為念,積極行動起來尋找在逃人員,規(guī)勸其主動投案自首,幫助他們踏上人生正途。同時,也奉勸在逃人員切莫猶豫不決、錯失良機,早一天自首就能早一天走出陰影;多一份主動,就能多一份希望。只有投案自首,才能爭取寬大處理,只有投案自首,才是最明智的選擇。告誡那些心存僥幸、執(zhí)迷不返的在逃人員,以及那些包庇、窩藏、資助在逃人員或知情不報的親友,等待你們的必定是法律的嚴懲。(興寧交警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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