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在各級政府都說要方便群眾辦事,不得無故自行設卡刁難群眾,連總理也多次強調說明。特別前段時間省計生廳明確要求不得將入戶與計生問題捆綁。因我們夫妻
長期在深圳工作,考慮到小孩即將入學等相關問題,又剛好符合深圳的入戶政策,考慮將戶口從畬江遷到深圳,但是在辦理計生證明時遇到了不可理喻障礙,因為我
們首胎是女兒,又生了二胎,是兒子,現(xiàn)在畬江計生辦要求我們必須結扎才能開出計生證明,我們想知道這有什么樣的法律依據(jù)?為什么深圳入戶也沒有要求我們必
須是結扎?聽說廣州等其它地方也沒有要求二胎之后必須結扎,而畬江就需要?難道畬江就不歸廣東省管了?政策可以自己制定?再就是我們要求開的證明只是將事
實寫明,幾時生育幾孩、有沒有違反計生政策,只是描述事實,這跟我們有沒有結扎有什么樣的關聯(lián)?現(xiàn)在連超生都可以無障礙入戶了?為什么我們合法生育的證明
不能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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