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志青一次派河東防暴隊穿便衣開無牌面包車謀殺上訪人,另一次派警號122954曾志榮穿便衣開摩托車謀殺上訪人,證據(jù)證實曾志青不作為,嚴重違法違紀
調查結論:沒有證據(jù)證實曾志青不作為。五華縣公安局2015年8月6日 那請問是誰指使河東防暴隊穿便衣和指使警號122954曾志榮穿便衣謀殺上訪人?這就是你們的公安部門依法秉公辦案?(李欽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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