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梅城虹橋頭文化公園附近的正興摩托車行在未告知消費者所有權力的情況下擅自在消費者在其處所購買的摩托車尾部加裝印刷有該商行店名、地址、聯(lián)系電話的
擋塵板并且未給在其處購買二手摩托車的消費者開具發(fā)票或者收據(j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之規(guī)定,該商行這些行
為屬于不法廣告行為并且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望市工商部門對該商家的不法行為進行嚴肅查處、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正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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