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你好!
我在梅縣西山永盛園A區(qū)買了一套房子,買的時候老板跟我說有110平方,房款合計47萬,當時就給了我一份兩頁紙的合同叫我簽上面就寫按套賣,后面又
叫我簽了一份17頁的正規(guī)房地產買賣合同,簽了不給我看。我吧房款交清以后我以各種理由為由向他們要正規(guī)合同。他們給我后我嚇了一跳。上面標著才100平
方。少了10平方。而且要到2019年12月份才叫房,我覺得被欺騙了。他違反了合同法第42條,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屬
于欺詐交易。我去跟他們理論的時候那老板還很大聲、拍臺子,帶有威脅的性質。我希望有關部門可以替我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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