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局發(fā)到各學校的文件,今年評職稱的老師,要求周課時如實填寫,不得弄虛作假,而按照文件的要求,評高級和中一,都要求在任現(xiàn)職期間內(nèi),科任周課時
達10節(jié)以上,班主任6節(jié)以上,也就是說,你提供三年或五年的課程表,每一年都要求10節(jié),或6節(jié)(班主任)以上,否則,就是不合格的材料,學校不能蓋
章,教育局也不能受理,所以,請教育局人事股的工作人員,對華僑中學上送的材料,認真檢查以下幾點:
1:提交的課程表和任課表是否真實,這一點很重要,教導處可以查到真實的課程表,也可以查到哪些老師周課時是達不到要求的。(當然,他可以集體造假,但陳校長不敢那樣做的,因為那樣做的話,后果是很嚴重的)
2:對華僑中學上送的材料,嚴格審批,周課時達不到要求的,要退回,并按照“誰蓋章,誰負責”的原則,追究陳校長的責任。
我手上有華僑中學2010到2015年的所有真實的課程表和任課表,我現(xiàn)在寫了兩封信,一封華僑中學,一封教育局,足以說明我對這件事的重視,如果誰公開
違反文件的要求,報送不合格的材料的話,我下一步還會向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廳反應這個問題,并向他們提供真實的課程表和任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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