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碧桂園業(yè)委會沒有成立,近期碧桂園組織物管人員到部分業(yè)主家里,美名其約征詢小區(qū)公共資源經營收入約定分配,該表格內容相當簡單,意思是將梅江碧桂園
業(yè)主共有地帶所有權轉讓給碧桂園出租,碧桂園取30%收益,剩下的用于公共設施.并且簽名的表格上沒有明細列明具體項目和建設方向還有占用公共地方的具體
位置.物管人員也未向業(yè)主進行詳細說明,該條款一旦超過三分之二的業(yè)主簽訂生效后,業(yè)主的公共區(qū)域使用權則將歸碧桂園所有,具體如何使用則由碧桂園制定。
該合約主要存在以下不平等:
1、并未約定期限,意味著以后公共區(qū)域一直由碧桂園管理,不符合合約要求。
2、并未對各公共場所的做何使用進行約定,意味著本來停車的可以用來養(yǎng)豬。
3、表格上沒有明細列明具體項目和建設方向還有占用公共地方的具體位置.公共區(qū)域的概念不詳細
本人看到這個網頁后,http://gz.focus.cn/msgview/23466/345592499.html。并在在碧桂園的物管創(chuàng)建的業(yè)主
微信群里轉發(fā),立馬被物管踢出來,更證明之中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按理碧桂園應該出來解釋才是正確的做法,但物管人員沒有一個人進行解釋,而是直接將我踢出
群。希望相關查實該做法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如不符合應立即要求碧桂園停止該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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