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蕉嶺 叟樂排子上村民,春節(jié)很多兄弟姐妹回來,車停在門口路邊上(并不影響村民出行),年年都是停放那里,在年初一晚整個車被村民惡意劃花,劃口很
深,第二天和其它村民一了解,原來不是我第一個被人劃花,已經(jīng)了解清楚的就已經(jīng)超過五輌車被深度劃傷,有幾個村民反映是上屋某某人有很大的嫌疑。大家商議
報警求解決,一大早9點多報警,打了多次電放,其中村委主任也過來幫忙打電話,等,一直到11:40分左右才有民警到場。出警到場后并沒有向我們受害者做
筆錄和登記備案。只說了一句我們會調(diào)查清楚就走了。本來我們這么多百姓在這里等滿懷希望,就這樣丟下一句話就走了.是因為我們損失不夠立案嗎?其中一臺車
的損失就近幾千塊了。五臺車一起的損失也夠大了,或許這些錢對公務員來說不是什么事,但對我們普通百姓呢?且逍遙法外的作案人員呢?沒有跟我們損失的受害
者登記記錄,就算是找到了作案人員又如何賠受害者損失呢?就丟下一句我們會調(diào)查清楚,請村民各自離開就走了。希望政府幫我們解決,我們是在年初三即2月
10號上午11點40分見到民警的,也沒有報案回執(zhí),請問我們要怎么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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