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饋一項違法停車建議。【違法停車告知單】編號:0038901,違法停車位置在新峰路(過新峰橋靠羅屋位置),2018-03-16
8:39分左右,因?yàn)槿ヅ慵胰嗣分菔腥嗣襻t(yī)院做化療,從進(jìn)醫(yī)院到大停車場根本沒有位置停車,我們也不是要影響交通,找了一個斷頭路并且停在輔道上。沒想到到9:25分車子上貼了一個違法通知單。遇到生老病死的事情誰還會在乎這點(diǎn)罰款,我就是認(rèn)為這里的交警是不是每天有意在這蹲點(diǎn)寫罰單,有點(diǎn)“趁火打劫”的意思,錄了一段視頻發(fā)現(xiàn),這里停了上百輛汽車,可是為什么有的豪車公務(wù)車沒有,我保留評論。做交警和做人一樣,將心比心,這里往前十多米就是斷頭路,并沒有行車。人得病無奈才到醫(yī)院的,停車場如果有位置停誰愿意走幾百米停這里呢?我只是希望對于交警職能部門要人性化,如果真的鐵面無私或者影響交通,可以派專員交警在那值班,每天來的都是新人,天天上百車汽車進(jìn)出停放,這么多車難道要靠寫罰款單解決問題嗎?還是提高財政收入,這些問題只能是說明市政建設(shè)不到位,難道寫罰款單就沒人停了嗎,相比健康這罰款都不是事,但要解決的是根本。在沒有實(shí)地解決停車問題前,不影響交通情況下交警部門對于這樣的應(yīng)該忽略不計!以上是我個人建議,如果有可取之處可采納或更正。
如果覺得這篇文章對您有幫助,請打賞支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