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城管局長:1--僑新路18號。22號門牌已搶建成功,鋁合金窗已全部安裝完畢,請恢復原狀。 2--現在僑新路一帶已納入拆遷范圍,為何還可以隨意搶建,是否允許的? 3--城管隊員每天的巡查為何查不到,而且就在大馬路上,是否給了好處就可以的,肆意的搶建起來? 4--請局長大人給個說法,群眾將會跟風,將會有大批出現搶建行為。既然別人都可以搶建,百姓也會。。。。。。。后果就不堪設想
如果覺得這篇文章對您有幫助,請打賞支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