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縣區(qū)公安分局松口派出所的民警,來到松口鎮(zhèn)中畬村將村民巫某先給抓了,隨后巫某先還被處以行政拘留。而說起巫某先犯的事,還要從十多年前他撿的一捆類似繩子的東西說起,這到底是啥東西,怎么撿了還會被公安機關找上門來呢?
9月19日,根據(jù)前期掌握的線索,梅縣區(qū)公安分局松口派出所民警來到該鎮(zhèn)中畬村沙下的巫某先家中,經過一番搜查,民警找出了一捆東西。
經查,這個東西是爆炸性危險物質的導火索,通過測量,這條導火索長達734厘米。這私藏危險爆炸品,可是違法行為?。‰S后,民警依法將巫某先帶回公安機關進行調查。
那這捆導火索究竟是從何而來的呢?面對民警的詢問,巫某先的回答說這是自己十多年前從石場那邊撿來的,以為這捆導火線將來有一天能派上用場就一直放到現(xiàn)在。
目前,因涉嫌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依法對巫某先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非法儲存炸藥、雷管、導火索等各類爆炸物品都屬于違法行為,情節(jié)嚴重者甚至可能會觸犯《刑法》,可不要再干這種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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