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人民檢察院今天(8月17日)發(fā)布消息稱,近日,由該院立案偵查并提起公訴的廣東電網(wǎng)有限責(zé)任公司梅州供電局原局長鄭海坤犯受賄罪一案,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后,判決鄭海坤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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