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碧桂園旁邊徐樹下蕉陽大道路邊,一棟原本公示時是與碧桂園圍城間距3米,建筑高度為三層的房子,為何現(xiàn)在變成間距只有1米且是六層高度的商品房呢?難 道這樣也可以?審批占地100平方米的房子,可以建成200平?三層的可以建成6、7、8層?住建局只管審批?城市綜合管理又管哪?是不是這些部門不作 為?要不要追究責(zé)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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